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01 00:00
一、党支部学习原则上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二、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要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
三、党支部学习的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党章、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主题发言、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要把党支部学习与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五、有关学习要求。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参加培训和短期集中培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委支部委员会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