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8 08:40
1、建立晨学制度。每周一至周四早上8:00—8:30在各自办公室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周五早上8:00-9:00原则上统一到四楼会议室集中学习,由1-2名干部导学。晨学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2、每年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集中学习两次以上,上、下半年各一次,重点学习纪检监察实战业务。
3、开展“优文优案优课”、“执行力大比拼”、“五星干部”评比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办案组撰写优秀调研信息文章、评比优质案卷、上优秀纪检业务培训课。对评比出的“优文优案优课”由工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五星干部”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4、鼓励干部以自学为主,每人每年写2篇以上优秀调研文章或案件剖析材料,坚持记录好学习、读书笔记,由办公室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学习记录进行检查。
5、建立集中学习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视为旷工l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