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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沅陵县纪委、沅陵县监察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31 15:39

 沅陵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纪委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向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负责。

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能:1、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3、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县监察委员会的改革目标: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县纪委派驻xx单位纪检组主要工作职能是: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向县纪委及时报告。承办县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县纪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县“互联网 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化,信息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整理,为县纪委及有关部门提供服务;负责全县“互联网 监督”应用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完成县“互联网 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说明:本部门由纪委和监察委、县纪委派驻xx单位纪检组及县纪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组成。机关本级编制数62人,县纪委派驻xx单位纪检组编制数54人,县纪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编制数4人;编制数共120人。我单位实有人员113人,其中:在职人员99人(班子成员11人),退休人员13人,遗属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中共沅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监察委合署办公,隶属一个单位。

第二部分  沅陵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1640.95万元。

二、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0.4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51.7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89.2万元。收入较去年净增加197.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县纪委人员增加,领导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对原人防办单位食堂进行维修改造,增加食堂维修改造资金40万元。二是上年项目资金是零 ,今年新增检举举报平台项目专项资金98.5万元。三是单位增人增资、工资提标、晋级晋档等增加58.94万元。

三、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4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1.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万元,资本性支出支出98.5万元。资本性支出支出较去年净增加98.5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检举举报平台项目专项资金98.5万元。 

1.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0.9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51.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9.2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542.45万元,项目支出98.5万元。

2.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1.7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0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项目资金是零 ,今年新增检举举报平台项目专项资金98.5万元。二是单位增人增资、工资提标、晋级晋档等增加1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95万元,占100%;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1351.75 万元,占8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89.2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90.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97.44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县纪委人员增加,领导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对原人防办单位食堂进行维修改造,增加食堂维修改造资金40万元。二是上年项目资金是零 ,今年新增检举举报平台项目专项资金98.5万元。三是单位增人增资、工资提标、晋级晋档等增加58.94万元。

六、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6.96万元、津贴补贴268.69万元、奖金96万元、绩效工资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9.07万元、住房公积金72.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1万元。

公用经费55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45.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60万元、维修(护)费4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8.5万元,是新增检举举报平台项目专项资金98.5万元。

七、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2万元,2020年度下达公务接待费指标40万元,与2019年相比预算指标减少5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下达公务用车车辆运行指标4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9.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8.09万元,上升14%。主要是由于县纪委人员增加,领导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对原人防办单位食堂进行维修改造,增加食堂维修改造资金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了53万元,主要是县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督职能的重要机关,案件的受理,办案以及扶贫等工作中需要大量的车辆保障。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单位采购预算总额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台,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执法用车2台。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信息164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45万元,项目支出98.5万元。 

5、关于县纪委、监委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其中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或其中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政府性基金为0万元。

6、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落实方案》(湘纪办〔2020〕1号)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落实方案》(怀纪办〔2020〕3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2020 年年底前,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部署检举举报平台,基本实现受理、办理、处置和大数据应用子平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和全流程监控,以及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信息化,基本完成对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服务渠道、工作流程和举报数据的全面覆盖,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圆满完成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立项依据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落实方案》(湘纪办[2020]1号)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落实方案》(怀纪办[2020]3号)

(三)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县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四)实施方案

1、来访场所。2020年3月底前将有关制度上墙,实现来访实时接待。

2、处置子平台。构建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
实现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等检举举报处理信息全流程闭环管理。 2020年5月底前,县纪委监委机关完成部署工作,实现县纪委监委机关检举举报处理信息闭环。2020 年6月底前,实现省、市、 县三级检举举报处理信息横向和纵向闭环。

3、大数据应用子平台。根据市纪委监委开发部署情
况,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及时运用大数据应用子平台。

4、平台基层版。构建全业务一体化工作平台。2020年2月底前,确定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 县委巡察办的部署范围。目前,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完成政务外网的物理联通。2020年3月底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联通至县委巡察办的基础工作,2020 年6月底前县纪委监委完成电子外网联通等基础环境准备。2020 年10月初,全县基本完成平台基层版部署。

(五)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2020 年1月—2020年12月完成平台基层版部署工作。

(六)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8.5万元。主要用于检举举报平台系统建设。

(七)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附件:沅陵县纪委监委绩效目标和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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