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纪委监委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08 18:06
车辆管理制度
一、 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二、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公务用车一律填写派车单,并建立台账。
三、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所有车辆一律停入机关大院,节假日车钥匙必须交办公室。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四、因公外派车辆严禁停放在娱乐场所等敏感区域 。
五、严禁将保险手续不齐全且保险额低于100万元的社会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因工作需要确需租赁社会车辆的,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租用。
六、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违章行为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七、 驾驶员要自觉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和正常使用。
八、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用公务卡结算。
九、严格履行车辆维修报批程序,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维修报告单,经办公室和分管领导现场审核。
(来源:辰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