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监委是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关和部门,实行合署办公。内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15个职能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互联网 监督”办公室1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10个,派驻县公安局工作组1个,县委巡察办1个。核定编制115个,其中:行政编制105个(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制16个),事业编制6个,工勤编制4个。2021年1月,实有在职人数105人(全额),其中:行政人员9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9人,其他人员(遗属)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776.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2.1万元,减少9.76%。其中:经费拨款159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3.13万元。
2、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776.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2.1万元,减少9.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84万元,减少3.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93.4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
2、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2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上年结转专项3.2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1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276.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5.95万元。主要是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9.1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23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xx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776.5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6、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