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彭永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怀化市委批准,怀化市纪委监委对怀化市鹤城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彭永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永杰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工作调动、职务晋升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资金拨付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彭永杰身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多次拒绝组织挽救,腐化堕落,执法犯法,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怀化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怀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永杰开除党籍处分;由怀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