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通报4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典型案例
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麻阳苗族自治县江口墟镇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镇长胡全忠、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舒相友履职不力,“索拿卡要”问题。2021年3月,胡全忠、舒相友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到位,致使江口墟镇舒家村柑橘加工销售合作社在未办理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违规平整硬化耕地。另,胡全忠利用职务便利,以补办手续等名义先后2次向该柑橘加工销售合作社负责人索要5000元。2022年4月,胡全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舒相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中方县林业局产业办(原油茶办)原主任杨小猛不认真履职,导致财政补贴资金被套取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杨小猛在担任中方县林业局产业办(原油茶办)主任期间,未认真履职,用抽查结果代替全面核查结果,导致中方县某油茶开发有限公司虚报新建油茶面积58.94公顷,违规套取财政资金73.86万元。杨小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杨小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爱国村原村支部委员邓经建冒领残疾人技能培训帮扶物资问题。2019年5月至9月,邓经建冒用该村4名残疾人及其家属身份参加县残联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违规领取培训帮扶物资价值共计5500元。2022年4月,邓经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会同县林城镇鹰嘴界村原党支部书记朱上田等人违规套取村保洁资金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6月,朱上田与鹰嘴界村原主任黎新佳,原支委委员粟永福、于忠、吴明文商议,采取签订虚假协议、开具虚假发票等方式,违规套取村保洁资金1.95万元,由粟永福账外保管。2020年8月,经村支“两委”商议,以燃油补贴、加班补贴等名义给村干部发放津补贴,朱上田等5人每人分得2500元。2022年1月,朱上田、黎新佳、粟永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忠、吴明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有的对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有的违规套取资金,甚至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侵害了群众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查处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保持顽强的工作作风和拼劲干劲,满腔热情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以更强的执行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推进“五查五治”和乡村振兴领域作风问题“百日督查”、项目建设“百日清查”行动,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严密监督、系统施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丨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