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原主任蒋晓洪虚报乡村建设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9年1月至6月,蒋晓洪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杨某军虚列“美丽乡村”零星栏杆安装工程、扶贫第三方评估应急抢修项目,制作虚假报账资料套取财政资金62.7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蒋晓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道侗族自治县农民素质办公室原主任、湖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通道县分校原校长陆中午违规套取就业技能培训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6月,陆中午安排工作人员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农民就业技能培训补贴29.63万元,用于单位开支及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其中陆中午个人共获取3.79万元。陆中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鹤城区水利局助理工程师谭才华为他人在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中提供帮助收受财物问题。2022年5月,谭才华利用负责鹤城区水利局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审批的职务便利,为黄金坳镇坪星村谭某忠承包的水库水毁和渠道疏通工程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提供便利,收受财物1.5万元。谭才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技术员13级,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沅陵县五强溪镇大洞溪村党支部书记邓以富违规申报造林补贴问题。2021年4月,邓以富在组织申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工作中,将本村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户纳入补贴范围上报,造成15户农户违规享受造林补贴6.69万元,其中邓以富本人违规享受1.05万元。2022年12月,邓以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洪江市湾溪乡自然资源所所长向其军、经管站负责人易胤谷履职不力,致使多户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019年2月至2022年5月,向其军、易胤谷对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监管不力,致使湾溪乡甘田印村、堙上村多户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其中违法占用耕地278.86平方米。2023年1月,向其军、易胤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江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违法占地建房行为进行处置。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有的向惠农补贴“伸黑手”,有的虚列工程套取资金,有的利用项目验收、资金拨付权谋取私利,有的违规申报国家补贴资金,有的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败坏党的形象、侵害群众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案例警示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腔热情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市委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以更高站位、更强战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惠民,紧盯农民“钱袋子”、农村集体经济“家底子”、农业耕地“命根子”、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印把子”、村级组织建设“一班子”等问题,深入推进“三湘护农”深化乡村振兴“五督五兴”行动,着力纠治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快查严处损害党的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一抓到底、一刻不停、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