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积极推进医疗系统“阳光采购”专项监督检查
6月26日,由怀化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牵头,全市医疗系统阳光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座谈会在市医保局会议室组织召开。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马仁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冯永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及市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专项治理医疗医保突出问题”的指示精神,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督促全市医疗系统药品、耗材、设备等落实“阳光采购”,强化清廉医院建设,怀化制定了《医疗领域“阳光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聚焦医疗领域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标本兼治,加强行业整治和监督检查,从主体责任、政策执行、制度建设、规范运行、风险防控等五方面重点展开工作。
会上,各单位参会代表围绕《医疗领域“阳光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讨论稿)交流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针对医院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经过讨论,会议就怀化市推进医疗系统“阳光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在思想上达成了一致,一是在主体责任方面,明确了卫健、医保部门履行行业监管,医疗机构履行内控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强调了医疗机构在采购时要落实集体决策、网上采购、两票制等相关政策。三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定点医疗机构要围绕“阳光采购”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四是在规范运行方面,明确了对药品耗材供应商的考核周期,建立动态淘汰机制。五是在风险防控方面,医疗机构要杜绝“一言堂”领导插手采购项目的情况。
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将逐步构成怀化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新机制的总体政策框架,进一步强化全市清廉医院建设,引领怀化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红网时刻怀化记者 何峰 通讯员 李强)